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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商银行被罚2236.5万元,2022年来已有3家银行合计已被罚超8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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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网商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征信管理等规定,被罚超2000万,同时9名相关负责人也被处罚,其中包括时任网商银行副行长、现任行长。

公开信息显示,这已经是2022年开年1个月之内,至少第3家银行领到千万元级的罚单,此前,青农商行和东亚银行(中国)分别领到千万以上罚单。

从处罚原因看,与以往信贷、理财、内控等银行核心业务违规不同,信息合规及数据治理规范等相关问题成为银行业监管重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正成为监管重点,多家银行因此受罚。

网商银行被罚2236.5万元

网商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四宗违法行为。

其一,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其二,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违反清算管理相关规定;其三,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其四,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2236.5万元。

除了千万高额罚单,该行9名业务主管也被罚。行政处罚通告显示:该行时任产品创新部高级专家于隆、合规部高级专家刘光徽、现金管理部总经理黎峰;时任行业金融二部高级专家王志誉;时任网商银行产品创新部小微融资产品部负责人宋晓、个人征信异议处理员董一诺;时任网商银行副行长、产品创新部负责人冯亮;时任网商银行监事长董占斌;时任网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部反洗钱二级部负责人侯建强等都因对职责内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收到数万元不等的罚单。

据了解,上述处罚是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2020年对浙江网商银行开展综合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结果。

网商银行方面表示,自接受检查以来,该行按照“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的原则,全面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并已于2020年内完成所有问题的整改。

去年前三季净利近18亿

网商银行是我国首批试点的民营银行之一,于2015年6月25日正式开业,是由蚂蚁集团发起,监管批准成立的我国首批民营银行之一。

经过增资,该行注册资本增至65.71亿元。从股权结构来看,蚂蚁金服(现更名蚂蚁集团)持股30%,为第一大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78%,为第二大股东。

2021年7月,网商银行“掌门人”易主,原行长金晓龙接替胡晓明升任董事长。9月,监管核准冯亮网商银行行长任职资格。冯亮2015年任网商银行产品总监,2019年出任该行副行长。

其资产规模与微众银行不相上下,两家银行规模合计在民营银行中占比超过7成,堪称“龙头”,以小微商户贷款及产业链金融业务见长。

截至2021年9月30日,网商银行资产总额为3744.15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20.29%;负债总额为3572.17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20.16%。

截至2021年9月末,网商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2.35%。从资产负债数据来看,网商银行2020年末总资产已跨越3000亿规模,达到3112.56亿元。

但在2021年一季度末,其总资产缩水至2900.22亿元,至三季度末,网商银行总资产增长至3744.15亿,较2020年末增长20.29%;负债规模较2020年末增长20.16%。

从业绩数据来看,2021年前三季度,网商银行营收100.83亿元,同比增长62.63%;净利润17.89亿元,同比增长108.02%,前三季度营收已超过2020年全年水平。2018年至2020年,网商银行营收分别为62.84亿元、66.28亿元、86.18亿元。

数据还显示,网商银行业绩在第三季度发力。在网商银行前三季度百亿营收中,第三季度营收为39.44亿元,占比近4成。净利润方面,第三季度为8.04亿元,占比前三季度净利润超5成。

3家银行合计已被罚超8000万

网商银行并不是2022年首家领到千万级别罚单的银行。

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公布了一张巨额罚单,剑指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银行”)。

罚单显示,东亚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对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东亚银行处以罚款人民币1674万元,责令限期改正。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2022开年以来央行系统开出的第一张千万级别银行罚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22年1月6日。

3家银行合1月26日,青农商行被青岛银保监局处以罚款4410万元。主要原因是: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投资业务投后风险管控不到位、员工行为管控不力、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数据治理有效性缺失、流动性资金贷款被挪用、房地产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信用卡透支资金流入非消费领域等。

1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警告,并被处以2236.5万元罚款,9名时任负责人被罚2万元至8万元不等。

据统计,上述3家银行合计被罚超过8000万元,同时有多名高管受到相关处罚和罚款。

信息合规及数据治理规范成监管重点

一直以来,资金违规进房市、理财业务、同业业务管理不规范等是处罚的重点领域。不过就2022年以来,多起大额罚单来自同业理财、影子银行等领域的违法违规,信息合规及数据治理规范的问题成了监管重拳出击的要点。

信息合规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央行在信用信息采集、查询等方面的监管持续趋严。除此次被罚的东亚银行外,不少银行因触犯同样的监管红线受到处罚。

去年8月20日,央行公布5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和兴业银行等5家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等,合计被罚1541万元。其中3家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罚。

具体而言,兴业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5万元;华夏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486万元;交通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62万元,时任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风险管理和控制部操作风险管理团队经理、资深综合管理顾问沈奕栋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2021年1月颁布的《民法典》确定了隐私的定义,明确个人信息的定义及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的原则和条件。《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再次从法律层面定调金融账户的敏感性,要求金融机构在处理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时,都必须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征信业规范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征信法治建设,践行“征信为民”理念,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是《征信业管理条例》的配套制度,与《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共同构成征信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依法从严加强征信监管,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和信息安全,促进征信业市场化、法治化和科技化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以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信息安全等全流程合规管理为主线,以明确征信业务边界、加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为重点。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对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和使用等征信业务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主要包括:信用信息采集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不得过度采集;采集个人信用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并明确告知信息主体采集信用信息的目的;征信机构要对信息来源、信息质量、信息安全、信息主体授权等进行必要的审查;信息使用者使用信用信息要基于合法、正当的目的,并取得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授权,不得滥用,等等。

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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